面对生育期女性癫痫患者用药问题如何处理?
发布时间:2024-09-06 23:38:42点击量:
癫痫是妊娠期常见的神经疾病之一,发生率为0 5%-1%,而妊娠期癫痫妇女的死亡率是正常孕妇的10倍,大部分死因可归为突发癫痫死亡(SUDEP),由控制不良的癫痫发作导致。为了减少妊娠期孕妇及胎儿的风险,往往需要在孕前就做好准备,那么针对生育期女性癫痫患者,临床上该如何处理用药问题呢?
生育期女性癫痫患者应向癫痫专科医生和产科医生进行孕前咨询,了解与癫痫相关的妊娠并发症和AEDs可能存在的致畸作用,以便依据个体情况对是否怀孕做出选择。在妊娠前,应保证至少最近半年无癫痫发作。
如果患者最近两至三年均无发作,且脑电图正常,在告知癫痫复发对患者及胎儿的影响后,可以考虑逐步停药。否则,应当对病情进行综合评估,并依据患者的癫痫发作类型,选取最小剂量AEDs控制发作,并尽可能采取单药治疗方案。如需换药,应当保证在妊娠前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。值得注意的是,相对其它AEDs而言,丙戊酸单药或联合用药时,尤其当药物总剂量 1000 mg/d时,胎儿罹患神经管缺损、脊柱裂、泌尿生殖系统先天畸形的概率相对较高。因此,对于服用该类AEDs的患者,即便其适用于患者的发作类型,也应建议由临床医生重新评估并选用其他药物替代后再考虑妊娠。在妊娠前一个月和早期妊娠阶段,口服5 mg/d大剂量叶酸,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胎儿发生先天畸形的风险。
(2)尽量在癫痫发作控制稳定后开始备孕,尤其是对于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患者 ;
参考文献: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分会癫癫痫专委会。妊娠期女性抗癫痫药物应用中国专家共识.中国医师杂志,2015;17(7):969-971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