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约车乘客“开门杀”被判赔35万余元!此类事故如何避免?
发布时间:2024-09-24 21:58:50点击量:
一日傍晚时分,乘客小阳在平台叫到一辆网约车。临近目的地时,小阳想下车。在征得网约车司机王先生同意后,小阳从后排打开右侧车门,而此时,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李恰巧从非机动车道经过,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,小李跌倒受伤,被送往医院救治。
经司法鉴定,小李颅脑损伤,构成八级伤残;外伤性癫痫(中度),构成六级残疾。
据调查,司机王先生案发时驾驶的汽车,在车管部门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,投保时登记为家庭自用。事发时,王先生正从事网约车营运服务。
经交警部门认定,司机王先生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,乘客小阳承担次要责任,电瓶车车主小李无责任。
☞ 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%责任,赔偿受害人82.1万余元,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;
☞ 乘客承担30%责任,赔偿受害人35.2万余元,对该部分,网约车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,停车时要距离路边20―30厘米,除了驾驶人外,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,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。
驾驶者要从左侧开门,可以先从后视镜观察路况,慢慢打开车门,千万不要一把推开,当发现情况时应立即关住车门。
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,特别是后排乘客,要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的行人、车辆等情况,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。另外除了驾驶人外,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。
左侧车门用右手开,右侧车门用左手开,这样身体会自然往外、往后转,观察确认后方没有行人、车辆后,再推开车门下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