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病驾”酿祸端哪些疾病不能开车?
发布时间:2024-09-29 21:26:52点击量:
近日,常州发布通报,确认此前发生的奔驰车失控事故,系因司机徐某某癫痫发作导致。而徐某某此前确诊的“尿毒症、高血压、心功能不全”是“癫痫发作”的可能诱因。驾驶人“带病”上路的风险,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,不少人问,到底患有什么样的疾病不能开车呢?
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,有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、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,均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。南京交管局宣传室民警曾策力说:“因为刚才讲的这些病患,他在驾驶过程中可能随时发生身体上的疾病,导致对车辆失去控制。”
此外,《规定》还注明:吸食、注射毒品、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戒除的,也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。按照规定,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,应当主动申请注销驾照,而交管部门在查验过程中发现驾驶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时,也会依法撤销驾照。曾策力说:“他如果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体条件,或者是提供一些虚假证明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,那我们交警部门发现之后,除了撤销他的机动车驾驶资格以外,还将暂停他一年之内再次申请的资格。”
交管部门提醒,明知自己身体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然驾驶的,如果造成交通事故,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曾策力介绍:“目前我们南京机动车驾驶人数量,已经突破了370万人,希望各位驾驶人能够定期检查自己身体状况,如果发现自己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情况,应该第一时间到车管部门对自己驾驶资格,进行相应申请撤销或者注销。”